第 57 章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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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的漢人沒有幾個,安公子你是當中一個。”
烏雅說著摘下腰間蹀躞帶上的鹿皮酒囊,“我女真人最看重朋友,但凡有好朋友來,定然將自己最好的東西奉上。好酒好肉、奇珍異寶,甚至派出自己的侍妾去伺候朋友……我烏雅自然也不能小氣。”
“安公子,我烏雅佩服你為人,願意與你結交!而見面禮,最珍貴的倒不如是安公子你最想要的——那麽我就將清笛完璧歸趙。安公子,來,你我暢飲!”
烏雅的女真男兒氣令鳳熙也不由得心生激賞。原本以為想要得回憐兒,這中間還要費一番周折,卻沒想到烏雅能夠這般豪氣!
不是因為他的智謀,也不是因為他此時所占據的優勢,烏雅僅僅是因為他說的一句真心話,便被打動……鳳熙心底也是一熱,隨手摘下樹上葉片,卷成葉筒,伸到烏雅面前,“好!”
烏雅將酒倒進葉筒,鳳熙徑自擡手將葉筒舉高;而他的唇便就著葉筒下頭的出口,將當中的酒水一飲而盡!
烏雅看得微微揚眉,笑容漸起,“好氣魄!原以為風雅如安公子,可能受不得我女真的烈酒,卻沒想到公子如此豪氣!果真是條漢子,我烏雅喜歡!”
鳳熙喝盡了酒,率性撇掉葉筒,卻只回頭望棺材裏的清笛,柔聲輕喚,“憐兒,我們,回家吧?”
清笛的淚早已濕了鬢發,終於睜開了眼睛。
“安公子,且慢走!”烏雅卻伸手扯住鳳熙,“此一去,烏雅向北,公子朝南;下一回相聚還不知是何年月。烏雅著實舍不得。若蒙安公子不棄,烏雅想與安公子在此結拜為兄弟,不知安公子可肯屈尊?”
“烏雅兄這是說得哪裏話來!”鳳熙便也豪情一笑。烏雅這般草原的漢子,自有其耿直豪邁,他們與人結拜不似中原人這般忸怩;但凡覺得投契的,便希望成為異性兄弟。
“來,你我撮土為香,義結金蘭!”鳳熙拉住烏雅的手,兩人一同朝天跪倒。
兩人報出生辰,烏雅撫掌而笑,“烏雅倒是虛長了安公子兩歲,那烏雅就觍居兄長之位了!“
鳳熙也自瀟灑而笑,“兄長在上,請受小弟一禮。”
烏雅灑脫接受了鳳熙的禮,繼而急忙扶起,“我家裏倒是還有個弟弟,日後若有機緣,定然將他介紹給你。我那弟弟更是了不得,將來必與你成為莫逆!”
120、此憶連城(更4,答謝加更)
“青山不改,綠水長流。烏雅哥哥,你我兄弟來日再會!若烏雅哥哥有機會來杭州,一定要來尋小弟!”鳳熙抱拳告別。
“杭州,我是一定要去的!”烏雅也是朗然一笑,“人間天堂,無邊錦繡,我等身在草原之上,早已欣羨不已。來日,定要到杭州,到你老弟的府上討一杯水酒!”
烏雅說著摘下蹀躞帶上一柄金刀,抽出刀鞘中的刀身,竟然是鴛鴦兩分。烏雅將刀遞給鳳熙,“行程匆促,來不得準備什麽珍貴的禮物。這一柄腰刀權且送給兄弟你與清笛姑娘。”
“這刀雖不值什麽,卻是為兄打下生以來一直未曾離身的。兄弟帶著,便仿佛為兄常伴身旁。”
鳳熙也連忙摘下腰間玉佩奉上。玉佩上一只麒麟,背生羽翅,踏雲而行,極是吉祥威武,“這麒麟蘊含‘麒麟送子’之意,乃是小弟出生時,祖父賜予的隨身玉牌。小弟便也以此為禮,希望這玉牌能陪伴哥哥,一路平安。”
烏雅接過玉佩,眼中也是含了淚,伸手拍鳳熙肩頭,“此來霸州,收獲良多。卻沒敢想,能與兄弟結交。遇上兄弟,才是為兄此來最大的收獲!”
烏雅說罷轉頭望清笛,“來日,你二人一定要來女真尋我。且不說鳳兄弟你,清笛姑娘雖生得柔弱,可是骨子裏卻更像是我草原的人!帶她來騎馬、馴鷹、捕魚、采參……我相信,她一定歡喜!”
鳳熙也是眸子裏一閃,“那樣無拘無束,的確是她喜歡的模樣!”
“那便來啊!”烏雅也是滿含邀請。
“一定!”鳳熙也鄭重點頭,“忙過了手邊俗務,我一定帶她馳馬草原!”
烏雅朗笑點頭,“兄弟,這回你可以說說,是怎麽猜中是我帶走的清笛吧?”
鳳熙一笑,“假清笛是被葬在山桃花樹下。此時正是山桃花開得最盛的時候,山風一來,桃花便會紛紛揚揚落下,將地面都覆蓋住。這是很好的掩護,可能不會有人格外註意到地面上的痕跡——可是小弟卻在桃花瓣下發現了銀線草……”
“銀線草原本不該是霸州地界的植物,而應該是關外的。小弟雖然生長在江南,可是對塞北之事也有所耳聞:小弟聽說過,在深林裏只要發現地上有銀線草,那麽周圍附近一定有人參!”
鳳熙展眉而笑,“既然想到了人參,小弟又如何想不到兄長?關內的人參幾乎已是絕跡,如今能使的人參,皆從關外輸入。而女真,自然是采參的專家!”
“哦?哈哈!兄弟果然了不得!”烏雅也是撫掌大笑!
丁正松將假的清笛入土之後,烏雅自然按捺不住技癢,也到那墳前去走過幾回。只是他自己身上哪裏帶了銀線草,他自己倒是不知。
鳳熙只轉頭望清笛,“我知道,我一定會找見她。”
清笛已從棺材中出來,坐在樹下小心地喝著烏雅遞過來的馬奶。鳳熙說話時,她卻沒有擡頭望他。
“倒是,烏雅大哥,這山參我是萬萬要不得的。”清笛只望烏雅,“清笛雖見識粗淺,卻也看得出這山參的貴重難得……”
“且住了吧。”烏雅爽朗一笑,“坦白說,那東西我也自舍不得。族中長老說過,那東西怕是已經上了千年方修成的人形,極是難得。可是既然你與它有緣,想來它自己也願隨了你去;更何況,你的命還要靠它吊著,如果離了它,你必活不長久。”
鳳熙聽得也是一震,急忙朝烏雅一揖到地,“兄長今日活命大恩,小弟來日定當湧泉相報!”
烏雅倒是大笑,“兄弟,我可沒救過你的命……由此可見,你用情已有多深!”
烏雅說著轉了眼睛去望清笛,綠蔭掩映,清笛面上卻無一絲紅霞。
從樹林出來,兩隊人馬分別向南北兩個方向去。
棺材雖然保險,只是過於引人註目,所以鳳熙棄之不用。清笛自行決定更換了男裝,也混在果子行的商隊裏,與其他人一樣騎馬而行。
此時卻要感謝爹爹。雖然爹爹自小並未教給她任何拳腳功夫,卻教會了她騎馬。此時多虧會騎馬,方能穩坐馬鞍,擁有逃命而去的機會。
“憐兒,你可忍得住?”鳳熙擔心地並轡而行。清笛身子元氣大傷,縱然有千年人參吊著這一口氣,卻哪裏承受得住鞍馬勞頓。
清笛只笑,“哪裏還會有男子名叫憐兒的?公子改口吧。或者叫我連城。”
連城者,諸城毗連也。恰如這天下,烽火相連。
更何況,因為一座城,遇見一個人;愛上一個人,也恨過一個人。最終,離開這座城,也告別這個人……
連城,也曾被指和氏璧之珍貴。秦昭王願以十五城換取和氏璧——從來價值連城之物,都不配貧.賤人所得;便如同那份情……她要不起。
鳳熙闔上鳳目,心中絕望翻湧。他找見了她,他要帶著她回家了,可是她對他卻疏離如此!
“不許再叫我‘公子’。記著,我永遠是你的寵物——鳳凰兒!”
“鳳凰兒……”清笛緩緩叫出這個久違了的名字。卻不是此時稱呼鳳熙,而只是喃喃地,仿佛借由這個名字想起舊日溫軟時光。那些記憶,是泛著西子湖柔媚波光的,瀲灩著始終鮮活在她心底。
“小藍呢?它可一直都好?”跌進回憶去,清笛終於輕輕笑開。
121、青鳥殷勤(第一更)
東南形勝,三吳都會,錢塘自古繁華。煙柳畫橋,風簾翠幕,參差十萬人家。雲樹繞堤沙,怒濤卷霜雪,天塹無涯。市列珠璣,戶盈羅綺,競豪奢。
重湖疊巘清嘉,有三秋桂子,十裏荷花。羌管弄晴,菱歌泛夜,嬉嬉釣叟蓮娃。千騎擁高牙,乘醉聽簫鼓,吟賞煙霞……
江南杭州,人世天堂。悠悠三年如西子湖水,漣漪輕過。
轉眼又是春。樓闕深深,竹簾低垂。隔著竹簾,影影綽綽可見簾內佳人側躺胡床,已是睡得熟了。
如雲青絲繾綣滑下,繞過蘇繡枕屏,垂落紫檀腳踏。
矮腳胡床尾,一架瑞獸香薰冉冉浮香。
好一幅美人春睡。
“小藍,且莫鬧了。別擾了憐兒好睡。”簾子外頭輕手輕腳走來白衣鳳熙。看見他來,簾子外頭純金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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烏雅說著摘下腰間蹀躞帶上的鹿皮酒囊,“我女真人最看重朋友,但凡有好朋友來,定然將自己最好的東西奉上。好酒好肉、奇珍異寶,甚至派出自己的侍妾去伺候朋友……我烏雅自然也不能小氣。”
“安公子,我烏雅佩服你為人,願意與你結交!而見面禮,最珍貴的倒不如是安公子你最想要的——那麽我就將清笛完璧歸趙。安公子,來,你我暢飲!”
烏雅的女真男兒氣令鳳熙也不由得心生激賞。原本以為想要得回憐兒,這中間還要費一番周折,卻沒想到烏雅能夠這般豪氣!
不是因為他的智謀,也不是因為他此時所占據的優勢,烏雅僅僅是因為他說的一句真心話,便被打動……鳳熙心底也是一熱,隨手摘下樹上葉片,卷成葉筒,伸到烏雅面前,“好!”
烏雅將酒倒進葉筒,鳳熙徑自擡手將葉筒舉高;而他的唇便就著葉筒下頭的出口,將當中的酒水一飲而盡!
烏雅看得微微揚眉,笑容漸起,“好氣魄!原以為風雅如安公子,可能受不得我女真的烈酒,卻沒想到公子如此豪氣!果真是條漢子,我烏雅喜歡!”
鳳熙喝盡了酒,率性撇掉葉筒,卻只回頭望棺材裏的清笛,柔聲輕喚,“憐兒,我們,回家吧?”
清笛的淚早已濕了鬢發,終於睜開了眼睛。
“安公子,且慢走!”烏雅卻伸手扯住鳳熙,“此一去,烏雅向北,公子朝南;下一回相聚還不知是何年月。烏雅著實舍不得。若蒙安公子不棄,烏雅想與安公子在此結拜為兄弟,不知安公子可肯屈尊?”
“烏雅兄這是說得哪裏話來!”鳳熙便也豪情一笑。烏雅這般草原的漢子,自有其耿直豪邁,他們與人結拜不似中原人這般忸怩;但凡覺得投契的,便希望成為異性兄弟。
“來,你我撮土為香,義結金蘭!”鳳熙拉住烏雅的手,兩人一同朝天跪倒。
兩人報出生辰,烏雅撫掌而笑,“烏雅倒是虛長了安公子兩歲,那烏雅就觍居兄長之位了!“
鳳熙也自瀟灑而笑,“兄長在上,請受小弟一禮。”
烏雅灑脫接受了鳳熙的禮,繼而急忙扶起,“我家裏倒是還有個弟弟,日後若有機緣,定然將他介紹給你。我那弟弟更是了不得,將來必與你成為莫逆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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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杭州,我是一定要去的!”烏雅也是朗然一笑,“人間天堂,無邊錦繡,我等身在草原之上,早已欣羨不已。來日,定要到杭州,到你老弟的府上討一杯水酒!”
烏雅說著摘下蹀躞帶上一柄金刀,抽出刀鞘中的刀身,竟然是鴛鴦兩分。烏雅將刀遞給鳳熙,“行程匆促,來不得準備什麽珍貴的禮物。這一柄腰刀權且送給兄弟你與清笛姑娘。”
“這刀雖不值什麽,卻是為兄打下生以來一直未曾離身的。兄弟帶著,便仿佛為兄常伴身旁。”
鳳熙也連忙摘下腰間玉佩奉上。玉佩上一只麒麟,背生羽翅,踏雲而行,極是吉祥威武,“這麒麟蘊含‘麒麟送子’之意,乃是小弟出生時,祖父賜予的隨身玉牌。小弟便也以此為禮,希望這玉牌能陪伴哥哥,一路平安。”
烏雅接過玉佩,眼中也是含了淚,伸手拍鳳熙肩頭,“此來霸州,收獲良多。卻沒敢想,能與兄弟結交。遇上兄弟,才是為兄此來最大的收獲!”
烏雅說罷轉頭望清笛,“來日,你二人一定要來女真尋我。且不說鳳兄弟你,清笛姑娘雖生得柔弱,可是骨子裏卻更像是我草原的人!帶她來騎馬、馴鷹、捕魚、采參……我相信,她一定歡喜!”
鳳熙也是眸子裏一閃,“那樣無拘無束,的確是她喜歡的模樣!”
“那便來啊!”烏雅也是滿含邀請。
“一定!”鳳熙也鄭重點頭,“忙過了手邊俗務,我一定帶她馳馬草原!”
烏雅朗笑點頭,“兄弟,這回你可以說說,是怎麽猜中是我帶走的清笛吧?”
鳳熙一笑,“假清笛是被葬在山桃花樹下。此時正是山桃花開得最盛的時候,山風一來,桃花便會紛紛揚揚落下,將地面都覆蓋住。這是很好的掩護,可能不會有人格外註意到地面上的痕跡——可是小弟卻在桃花瓣下發現了銀線草……”
“銀線草原本不該是霸州地界的植物,而應該是關外的。小弟雖然生長在江南,可是對塞北之事也有所耳聞:小弟聽說過,在深林裏只要發現地上有銀線草,那麽周圍附近一定有人參!”
鳳熙展眉而笑,“既然想到了人參,小弟又如何想不到兄長?關內的人參幾乎已是絕跡,如今能使的人參,皆從關外輸入。而女真,自然是采參的專家!”
“哦?哈哈!兄弟果然了不得!”烏雅也是撫掌大笑!
丁正松將假的清笛入土之後,烏雅自然按捺不住技癢,也到那墳前去走過幾回。只是他自己身上哪裏帶了銀線草,他自己倒是不知。
鳳熙只轉頭望清笛,“我知道,我一定會找見她。”
清笛已從棺材中出來,坐在樹下小心地喝著烏雅遞過來的馬奶。鳳熙說話時,她卻沒有擡頭望他。
“倒是,烏雅大哥,這山參我是萬萬要不得的。”清笛只望烏雅,“清笛雖見識粗淺,卻也看得出這山參的貴重難得……”
“且住了吧。”烏雅爽朗一笑,“坦白說,那東西我也自舍不得。族中長老說過,那東西怕是已經上了千年方修成的人形,極是難得。可是既然你與它有緣,想來它自己也願隨了你去;更何況,你的命還要靠它吊著,如果離了它,你必活不長久。”
鳳熙聽得也是一震,急忙朝烏雅一揖到地,“兄長今日活命大恩,小弟來日定當湧泉相報!”
烏雅倒是大笑,“兄弟,我可沒救過你的命……由此可見,你用情已有多深!”
烏雅說著轉了眼睛去望清笛,綠蔭掩映,清笛面上卻無一絲紅霞。
從樹林出來,兩隊人馬分別向南北兩個方向去。
棺材雖然保險,只是過於引人註目,所以鳳熙棄之不用。清笛自行決定更換了男裝,也混在果子行的商隊裏,與其他人一樣騎馬而行。
此時卻要感謝爹爹。雖然爹爹自小並未教給她任何拳腳功夫,卻教會了她騎馬。此時多虧會騎馬,方能穩坐馬鞍,擁有逃命而去的機會。
“憐兒,你可忍得住?”鳳熙擔心地並轡而行。清笛身子元氣大傷,縱然有千年人參吊著這一口氣,卻哪裏承受得住鞍馬勞頓。
清笛只笑,“哪裏還會有男子名叫憐兒的?公子改口吧。或者叫我連城。”
連城者,諸城毗連也。恰如這天下,烽火相連。
更何況,因為一座城,遇見一個人;愛上一個人,也恨過一個人。最終,離開這座城,也告別這個人……
連城,也曾被指和氏璧之珍貴。秦昭王願以十五城換取和氏璧——從來價值連城之物,都不配貧.賤人所得;便如同那份情……她要不起。
鳳熙闔上鳳目,心中絕望翻湧。他找見了她,他要帶著她回家了,可是她對他卻疏離如此!
“不許再叫我‘公子’。記著,我永遠是你的寵物——鳳凰兒!”
“鳳凰兒……”清笛緩緩叫出這個久違了的名字。卻不是此時稱呼鳳熙,而只是喃喃地,仿佛借由這個名字想起舊日溫軟時光。那些記憶,是泛著西子湖柔媚波光的,瀲灩著始終鮮活在她心底。
“小藍呢?它可一直都好?”跌進回憶去,清笛終於輕輕笑開。
121、青鳥殷勤(第一更)
東南形勝,三吳都會,錢塘自古繁華。煙柳畫橋,風簾翠幕,參差十萬人家。雲樹繞堤沙,怒濤卷霜雪,天塹無涯。市列珠璣,戶盈羅綺,競豪奢。
重湖疊巘清嘉,有三秋桂子,十裏荷花。羌管弄晴,菱歌泛夜,嬉嬉釣叟蓮娃。千騎擁高牙,乘醉聽簫鼓,吟賞煙霞……
江南杭州,人世天堂。悠悠三年如西子湖水,漣漪輕過。
轉眼又是春。樓闕深深,竹簾低垂。隔著竹簾,影影綽綽可見簾內佳人側躺胡床,已是睡得熟了。
如雲青絲繾綣滑下,繞過蘇繡枕屏,垂落紫檀腳踏。
矮腳胡床尾,一架瑞獸香薰冉冉浮香。
好一幅美人春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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